转文着言:看得出来,《趁你不在跳窗进你家拍戏你会怎么办?》文作者,给《李小龙传奇》的导演和中央电视台留了很大的余地,没有说的过于严厉.《李小龙传奇》的导演和中央电视台编导是一对法盲,违反了其他国家的法律,得了便宜就别卖乖了,回到国内还在中央电视台把违法行为当作本事来说,如此导向育人,中国人就快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做了.
趁你不在跳窗进你家拍戏你会怎么办?
----对《李小龙传奇》的困惑
看完了电视连续剧《李小龙传奇》及中央电视台的《人物》节目,心里有说不出的感觉。首先应该肯定的是该片拍摄的视觉效果很好,与国内的一些连续剧比起来实在是强多了(尽管有的地方有穿帮的镜头及有过长的毫无疑义的外景远景镜头等,但这些是可以理解的,好莱坞的片子也有类似的情况,何况是连续剧呢)。演员的选择也不错,表演的都很好,尤其是李小龙,容貌酷似李小龙,神形、身手表演的非常好。导演的水平和功劳是不可没的。但是,对本剧也有一些不解,一是李小龙究竟是什么样的人?二是破坏别的国家的规矩应该还是不应该,值得炫耀吗?
一、李小龙是是什么样的人
1、真实生活中的李小龙
李小龙取得的成就:
1957年 夺香港校际拳击冠军。
1962年 在西雅图唐人街开设第一间振藩国术馆。
1963年 创立截拳道拳法。
1965年 参演霍士公司的电视剧《青锋侠》,受到好评。
1971年 为香港嘉禾主演《唐山大兄》,票房收港币310万 ,破香港记录。
1972年 主演《精武门》,以及自编自导、自演《猛龙过江》,均刷新香港票房记录。荣获金马奖“最佳技艺奖“。
1973年 7月20日,主演嘉禾与华纳公司合资的《龙争虎斗》,在拍摄《死亡游戏》期间突然暴毙。英年早逝,终年32岁又8个月。
1974年 李小龙被国际权威武术杂志《黑带》评为世界七大武术家之一,美国报刊赞誉他为“功夫之王“,日本人称他为“武之圣者“。
1979年 美国洛杉机市将《死亡游戏》的开映日,即7月8日定为李小龙日。
1980年 获日本《朝日新闻》选为“七十年代代表人物“。
1986年 获德国汉堡大学选为“最被欧洲人认识的亚洲人“
1993年 美国荷李活名人大道铺上李小龙纪念星徽。 获香港电影金像奖大会颁发“终身成就奖”。
1998年 11月获中国武术协会颁发“武术电影巨星奖“。
1999年 获《时代》杂志评为“二十世纪的英雄与偶像“,是唯一入选的华人。
2000年 美国政府已宣布发行一套《李小龙诞辰六十周年纪念邮票》,这是继玛丽莲·梦露和007之后的第三位获此殊荣的艺人,也是华人中的第一人。
2005年3月27日晚,第24届香港电影金像奖颁奖典礼,为纪念李小龙对中国电影的杰出贡献,特别颁出“世纪之星”大奖给李小龙。。李小龙女儿一身红衣上台替父亲领奖。
李小龙的一生虽然短暂,但是,“我们中国人不是东亚病夫”,李小龙喊出了民族的尊严与自豪,他让世界不敢歧视中国,不敢说我们是东亚病夫,他也是第一个将中国武术推广到世界,第一个让中国电影走进好莱坞,走向世界的中国人。有人说他不能算是民族英雄,这要看从什么角度讲,就当时的历史时期,出现了这样的人物,为民族树了威,为国人争了光,说他是民族英雄也不为过。
李小龙多才多艺,亦文亦武。他每当练功之馀,埋头研究武术理论与训练方法。他逝世前留下了七大本学武笔记和六本著作手稿:《截拳道》、《截拳道研究》、《功夫记录》、《二节棍法》、《布鲁斯-李拳术图解》(英文版)和《布鲁斯-李武打技法》(英文版)。世界各国技击杂志仍在不断地研究、介绍他的武功,世界各地的武术爱好者依然崇拜他。当回顾作为一位中华武术传人的李小龙一生时,人们将永远怀念他那颗热爱中华民族、振奋中华民族精神,渴望中华民族强盛的赤诚之心。
2、《李小龙传奇》中的李小龙
这部电视剧我已经看完近一个月了,但我始终无法把我的感觉说出口,可是这里的不解又始终困扰着我,直至前几天,中央电视台10频道播出的人物栏目,导演介绍《李小龙传奇》的拍摄过程,使我更加困惑,将不解写出。
不知道编剧和导演怎么想的,为何把李小龙拍成一个“混蛋”。看完了《李小龙传奇》后,给人的感觉,李小龙只有他的“我们中国人不是东亚病夫”可学,此外没有什么可赞扬的地方。如果用难听的话说,你用什么语言说李小龙都不过分。我试用几个词语,你们感觉感觉是不是那么回事?、不仁、不义:为背父命,辱骂师傅,轻慢妻子,痛打朋友等等,自己往上对对号吧。自私自利,狂妄自大,寻衅滋事,蛮不讲理,没有教养,缺乏武德:本剧从头到尾都在反映这些内容。剧中还过分地模仿李小龙生前所拍电视剧的一个动作---用手指指着别人说话,但,前剧中这个动作多是对剧中的“对手”说的,《李小龙传奇》的李小龙却不论对谁说话都指着说,这是最讨厌的不尊重人动作,试想有人用手指那样指着你说话,你会是什么感觉。最不可理喻的是,一次他的朋友与李小龙说话时,用手指指了他,他却说最讨厌别人指着他说话,可他说这些话时恰恰是在用手指指着朋友,蛮不讲理。如果你还能找到难听的词接着形容保准还能对上号。
艺术来源于生活,高于生活,对作品适当的加工、升华,都是可以的。但,要怎么加工,对什么人物和题材加工。李小龙在人们的心目中已经被视为英雄,这样刻画他有损李小龙的形象,我认为不应该。即或是在现实生活中有时有这样的缺点,也不应该过于夸大。其实,李小龙传奇是一个好的电视剧题材,从正面好好写写,会很感人,更有看点。同时,对国民也有一个爱国主义教育作用。更不理解的是听说该剧事先同李小龙的家人做了沟通,李的家人竟然也同意这个本子,怪哉。
二、趁你不在跳窗进你家拍戏你会愿意吗?
更让我不解的是,中央电视台10频道播出的人物栏目,导演李文岐介绍《李小龙传奇》的拍摄过程,导演竟然对破坏别的国家的规矩行为当作是光荣来炫耀,说的津津有味,从美国讲到意大利。李文岐在节目中说:“纽约有严格的规定限制”,明知道到其他国家拍电影需要人家批准许可,却有意不去办理手续,还好意思说没有这笔经费。没这笔经费你就别到其他国家拍,拍不起就别拍。又说办手续周期长,早干啥了,因为周期长就可以不办许可吗?用不恰当的比喻,你家环境不错,想上你家拍几个镜头,怕你不同意,又不想给你钱,趁你不在家,从窗户跳进去,偷着把镜头拍完,你回来知道了,你愿意吗?你会怎么办?到国外拍摄到处躲着警察,一旦让警察抓到了,就把酷似李小龙的扮演者陈国坤出来唬警察,充当许可。到了拉斯维加斯拍戏,不让带器材进入,就化整为零让每个人拿个旅行包带一点器材进去,偷着支上机器就拍。这都叫什么行为?我不知道其他国家是以什么形式作出的这样的规定,如果是以法的形式作出的规定,那么,这种行为就是违反其国家的法律呀,起码是违反其国家的有关规定呀。这样的行为怎么还能作为一种光荣出来炫耀呢?尤其是中央电视台更不应该做这期节目,让外国人看了,会对中国产生什么印象?中国人看了,百姓会学到什么?这可不是老百姓过家家的小事,这是我们国家的著名导演到其他国家拍电视剧呀,有损国家的文明,有损国人的尊严呀。
此乃己见,只是说说现象,无意贬低他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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